作者:樞紐科技顧問股份有限公司 黃怡菁 執行顧問 

在食品的部分

因應2011年 1 月 4 日由歐巴馬總統簽署生效的美國「食品安全現代化法案」(Food Safety Modernization Act, FSMA)我國出口食品到美國的廠商,建議針對下面幾點預先強化自身體質: 

1. 進口商究責:該法首次要求進口商承擔明確責任,驗證其國外供應商已制定充分預防性控管措施,確保進口食品之安全性,提高美國當地實體存在US Legal Agent的重要性,廠商不宜再採取任意填寫美國國內廠商的聯絡方式,須強化擔任US Legal Agent的廠商對FDA規範了解程度與對進口商的責任感。也避免由所謂....了解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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