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問做過直銷或業務的朋友:
"有沒有過在某一天,當你在家喝茶看報的時候,裡忽然收到公司通知,告訴你有100位朋友主動感到興趣,並且其中的6位朋友已加入購買產品,準備加入你的創業行列的經驗?"
我想可能對方會認為你瘋了,或者認為你在做白日夢吧!!
如今,因為我們有了vemmabuilder居家網路創業系統,以上美妙的情況不但變得可行,而且已經是事實!!



之前有夥伴質疑 全都是準會員,沒有正式會員沒業績沒用,於是我跟我的推薦人詢問過他個人到底有沒有利用vemmabuilder創造出業績[我是務實主義者],他很斬釘截鐵的告訴我:有的!!
他跟我說因為VB系統是英文的,所以之前他們也都沒使用,直到幾個個月前知道vemmabuilder即將中文化了,所以他想先自己試用體驗一下效果,於是他在上個月他用英文廣告詞[GOOGLE翻譯的 爛爛的那種]在馬來西亞的論壇,貼了一個月,結果發現成果嚇死人,500位準會員加入,20位升級正式會員!!重點是!他完全沒自己去聯絡任何一位,全都是系統自動跟進出來的!![他跟我一樣英文很破喔]。
一開始我也質疑真的這麼有效嗎?如果是真的那就實在太神奇了~我做行銷這麼久,就是在期盼有這樣一個系統出現!!
而昨天vemmabuilder系統的威力也在我身上得到驗證了
昨天一天時間~ 有六位升級正式會員 V_V"
事實上我加入vemma還不到一個月時間~


經過這幾周我已經深深體驗到VB系統的威力了 那就是>
簡單+有效+完全自動化+全球連線互助 的不斷電自動賺錢系統

以下是小小的vemmabuilder[簡稱VB系統]使用心得:
做這個事業的秘訣: 越簡單,越容易讓人加入。

你的朋友或者訪客只要有EMAIL,他就有免費試用VB系統的所有條件了!
你完全不需要把事情描述得太複雜,只要請他們做到一件事情:
免費註冊90天
接下來就等著讓他們親自體驗VB系統神奇的威力

讓系統為我們工作,自動跟進,自動說明。
讓系統篩選有意願的人,而不是用口才去說服沒意願的人。
你只負責跟感興趣的人溝通+交朋友,面對拒絕的部分就交給你24小時不休息的好幫手:vemmabuilder為你處理吧!!


下面是我簡略的整哩,我們是怎樣工作的:
  • 訪客 > 只管大量進準會員 > 讓系統跟進 > 自動會升級正式會員
  • 朋友 > 有email先免費註冊 進準會員 > 來聊天室聊天 > 參加線上OPP > 升級正式會員
面對尋找商機的朋友,我們只講90天免費網路創業,請他們免費加入後自己去體驗,加入準會員看到成績後,自然有興趣了解公司.產品.制度。
對一個自己有興趣的人溝通,比一個苦苦哀求才心不甘情不願來了解的人溝通,實在是快樂太多了!!


傳統直銷 一開始最困難的兩件事情:
1.沒有人脈 沒有名單
2.很難引起興趣 邀約了解公司.產品.制度

有了vemmabuilder之後,加入兩天內,朋友你不跟他講公司.產品.制度 他還會一直問v_v
所以我發現VB系統,不但是 網路開發跟自動說明與跟進的超級網路行銷工具,也可以當成讓朋友對你的家庭網路事業有興趣,最好用的敲門磚。

如果說我之前努力經營的那家G公司[也是好公司],他的自動行銷工具能做到自動說明。
那VB能自動化做到的事情更是全面性!!
1.開發名單的利器
2.自動跟進
3.自動引起興趣
4.自動說明
5.自動締結
6.自動培訓

結論:
VB系統實在太好用了,不好好利用太可惜!!




現在就可以立即開始 讓Vemmabuilder系統幫你賺錢!!

vemmabuilder 90天免費網路創業 喜歡 VEMMA 維瑪的自動跟進系統嗎^^? 歡迎您立即免費試用90天喔^^!

 

 

vemmabuilder 90天免費網路創業

點我試用免費90天  [請使用英文姓名註冊]

 

需要姓名英譯?請按此



現在就可以立即開始 讓Vemmabuilder系統幫你賺錢!!

任何問題歡迎聯絡 阿任

email: uf014069@gmail.com

skype: uf0140691206

行動電話:0916846817

 

網路行銷 I 在家工作 I 兼職 I 網路工作 I 創業商機 I 直銷 I 電子商務 I 健康生活 I 財務自由 I VEMMA I美商維瑪I賺錢I網路賺錢InewsIE-commerce, home based business, internet marketing, make money online, mlm, network marketing, online marketing, online money, vemma, work at home, social netwok, social network marketing

文章標籤
全站熱搜
創作者介紹
創作者 Steven 的頭像
Steven

Steven

Steven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5)